《万德斯(唐山曹妃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汞废物及碱煮包装桶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 ||
发布时间: 2021-9-26 作者: | share: | |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连接 《万德斯(唐山曹妃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汞废物及碱煮包装桶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网络链接为: 二、公众参与说明的网络链接 《万德斯(唐山曹妃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汞废物及碱煮包装桶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的网络链接为:
万德斯(唐山曹妃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6日 | ||